定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通报表扬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决定 定政发〔2020〕57号
近年来,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典型。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,挺身而出,用勇敢和智慧谱写了新时代浩然正气之歌,为奋力推进“平安定西”“法治定西”实现新突破作出了积极贡献。 为褒扬他们奋不顾身、临危不惧的见义勇为精神,市政府决定,对张小刚等5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,各颁发荣誉证书一本、奖金15000元。 希望受到表扬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珍惜荣誉、戒骄戒躁,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加拼搏担当,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定西汇聚精神力量。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,学习他们无私奉献、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,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高贵品格,学习他们传承弘扬中华民族惩恶扬善、扶正祛邪、崇尚正义的传统美德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、决胜脱贫攻坚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继续努力奋斗! 附件:定西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
定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
附件 定西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1.张小刚 男,汉族,1963年5月出生,定西市钰源绿化有限公司职工。 2.王国明 男,汉族,中共党员,1972年12月出生,临洮县中铺镇王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。 3.马玉福 男,汉族,中共党员,1951年10月出生,漳县新寺镇桥头村监委会主任。 4.高 岷 男,汉族,中共党员,1970年8月出生,漳县新寺镇桥头村村民。 5.李万顺 男,汉族,1960年9月出生,陇西县古莱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保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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